婚前不性,婚後不幸?

性愛在我們的內心深處,多少會有一些罪惡的成分存在。到底為什麼會這樣呢?

有鑑於我被太多人問過(大部分是女性),「婚前性行為是不是不好?」。

因此我想藉這個機會來和各位聊聊,到底婚前該不該有性行為?


 

情侶性愛

 

 

各位朋友好!

有鑑於我被太多人問過(大部分是女性),「婚前性行為是不是不好?」,再加上前陣子藝人寇乃馨發表了「誰說談戀愛,一定要上床?」(連結1連結2),結果這件事鬧的沸沸揚揚,因此我想藉這個機會來和各位聊聊,婚前到底該不該有性行為呢?

 

首先我們來看看,每當講到性愛,我們心中會有怎麼樣的感覺?

仔細檢視會發現,性愛在我們的內心深處,多少會有一些罪惡的成分存在。
但是為什麼會這樣呢?

 

在我們長大的過程,我們接收到長輩眾多的教導,它們大部分是:男女授受不親、看A片是不好的、女生失去貞操是一種隨便的表現、未滿18不應該接觸這些「大人」的事、…等等。

你應該也有聽過:人是萬物之靈,人和動物的差別,就是動物交配是出自於本能,而我們人有「理性」,所以不應該像動物一樣。

另外我們來看看,社會傳媒對於性的道德觀又是如何呢?
蠟筆小新因為露出「豆皮壽司」,所以被新聞局列為限制級的漫畫。
在影片方面,只要片中有出現女人的上空露點,也一律列為限制級,然而這些影片在國外大多只是輔導級(如美國派)。
就連影片的名稱,也在管控範圍內。例如之前有部電影,一開始取名為黑蘭嬌,也被強迫改名為黑蘭煞。

有宗教立場表示,「性愛是一種罪惡」、「性病是縱慾的懲罰」。

新聞也常常播出警察抓娼妓嫖客,間接傳達性愛和罪惡連結的關聯性,因為我們一開始的出發點就已經把性愛定義成罪惡了。儘管在有些國家,八大行業是公開合法的。

最近就有一篇新聞,完全是個經典例子,剛好可以說明這個情形。文章在此:郭董怎麼可以如此侮辱女性?
如果你足夠客觀,你不難從這篇文章中發現,當今社會對於這種事情的觀點。
光是文章標題,就已經迫使你帶著批判視角來閱讀。接著,文章中又加入了不少極度主觀的陳述句:「原本可以是一個立意良善的活動…」、「公然侮辱」、「台灣婦女想要獲得平等對待,應向西蒙波伏娃看齊,團結起來爭取自己的權利與地位…」等等。
所以裸體、裸露,在這裡,又被默默的冠上了不尊重和罪名。

 

這些都只是冰山一角。從小到大,我們接受了無數類似的資訊,未經妥善過濾,當然很合理的就會打造出我們現在的認知。我們對於性的觀感,就是在這樣的成長過程中無形建立出來的。

 

這也是為什麼,我們心中對於性愛的話題,總是比較閉鎖。內心有個小小的角落,普遍對於裸體感到隨便、對於自慰感到自卑、對於性愛感到罪惡。

很少會有人告訴你,正確的性行為,其實對身體也是很健康的。我們也很少去思考性愛帶來正面好處的那一塊。

相反的,這個社會對於性愛話題,更常是抱著打壓不談的一種態度。

 

還記得小時候,你父母越不給你打電動,你就越要找機會偷打。越不給你看電視,你就越要半夜起來偷看,老師沒收了你的漫畫,你一定會找機會補完進度。

越是禁止,越想得到!是吧?一樣的道理,在這樣的環境下,我們有這樣的道德倫理、這些對性的偏執限制,會造成什麼呢?為什麼會有偷窺狂、痴漢、強姦犯?是否有考慮過這之間可能的關聯性呢?

 

這也解釋了為什麼腥羶色的新聞儘管大家一直罵,卻總是收視率最高、點閱率最佳。

因為,這就是我們的本能。而身在台灣,世俗社會卻極盡所能的壓制它,並且用「文明」和「理智」來合理化「壓抑」。於是,不壓抑,就成了一種罪惡,是一種不禮貌、是一種隨便、是一種「動物行為」、是一種寡廉鮮恥。

 

當然,我並不是要鼓勵大家多多發生性行為。真正的用意反而是,我希望大家想想看,過去以來我們建立出的價值觀,真的是我們所想的那個樣子嗎?

凡事親身體認過,才去判斷它的是非。例如你今天想買一支新手機,沒同時用過 SONY 和 Apple,怎麼能知道哪一廠牌的手機比較好?就算別人說你也不會聽的。就算看到規格,你也很難滿足,因為使用上還有很多未知的細節。

所以說,對於要花錢的東西,我們就如此謹慎。而對於免費的資訊,我們卻是這麼隨便就接受。不覺得很矛盾嗎?

 

在我的上一篇文章中,提到了客觀的重要。目的就是希望各位從今天起學習跳脫,仔細思考,從小到大你所深信的這些觀念,是否有可能只是一種被程式化的產物?有多少人生的經驗是真正經過我們自己思考體會,而做出判斷的?還是別人說了我們就照單全收呢(重點是自己也沒發現)。

這,就是我們的「人生功課」。

 

 

回到性愛,對於女性朋友來說,發生性行為在心理接受度上普遍比男性需要更大的跨越,因為她把身體交給了別人,尤其是第一次性經驗。

因為這樣,第一次分手內心總是特別痛,因為下意識明白,自己最珍貴的身體已經交託給對方。

這會是很有價值的一課,因為當妳相愛的時候,妳感受到這輩子第一次與另一個靈魂如此親近;所以在分手的時候,這也是一生中第一次學習在感情方面如何放下。

學會放下,是相當重要的,只有這樣,才能在「愛」與「控制」之間取得合理的平衡。

對男生也是一樣,當你一心想對女朋友好,做個非常體貼的好男人,把你的一切都交給了對方。在分手的時候,付出越多造成心理陷的越深,那麼你學習到經驗的強度就越高。

 

除此之外,性愛對兩個人來說,是一種經歷赤裸坦承的階段,心靈的熟悉和契合會有前所未有的深交。

當然,長時間的同居,也可以達成。因為你一定會由各種大小事及生活習慣而更認識你的對象。但是如果只有同居沒有性愛,認識的深度會有絕對的落差,這是一種心靈層面的感受,難以言喻。兩者都經歷過(性愛、同居)的人,一定非常清楚其中的差異。

這些人生經驗,沒有親自體會過,是不可能理解我在說什麼的。

 

否則,這社會中為什麼會有這麼多離婚的案例?

這些案例,大部分的情形都是,在當初結婚時,覺得自己遇到了真愛,沒有人比自己更幸福的了。

如果是這樣,那後來為什麼又要離婚呢?

很簡單,因為當初認識的深度不夠,一直到結婚後,才真正認識對方這個人。這時才發現兩個人不合的想法、價值觀,甚至是性事。

直到無法忍受的那一刻,只好提出離婚。這對於沒有經歷過「放手學習」的人,更是困難,因此有的偏激案例還會做出傷害對方或是自殺的行為,最終鑄下無法挽回的悲劇。

這都是很可惜的。追根究底,如果還有機會能夠重新學習人生功課,只是這一次你懂得跳脫諸多的程式化,是否一切就會不一樣了呢?

 

如果每個人都能試著不用有色角度以及預設立場去看待性愛(或是任何事情),以一種感激、正面、客觀的心態去面對各種所接收到的資訊,這個世界就會有光明的變化,產生一個和諧美好的社會。

 

祝大家都能有個美好正面的體悟!我們下次見。

 

 

 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